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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除了写小说赚稿酬,还有什么其他的合法副业吗?

身处体制内干工作,一面为了社会大众、为了理想,一面也要为经济收入。


特别是,收入不高、一人吃饱全家不饱的情况下,有哪些合法赚外快的手段?


01


搞创作


即写书、投稿等。


像当年明月、小桥老树、刘慈欣,就创作了《明朝那些事儿》《侯卫东官场笔记》《三体》等知名小说。


通过写小说、卖版权,赢得不菲收入的同时,他们也出了名、职场得到了更好发展。


当然,这些人物的水平,是我们可望不可即的。作为普通人,可以通过向报刊、杂志、公众号等投稿文章、照片的方式,来获取稿费。


02


讲课


当你在某一行业、某一领域很专业、很知名,大家有需求、邀请你提供培训辅导时,你会象征性地获取部分劳务报酬(讲课费)。


讲课费按级别、按课时算,一般地,几百上千元不等。


比如,工作之余考一个法律资格证、注册会计师证、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等,或对相关理论研究较为深入系统,那你就有机会受邀讲课,获得相应报酬。


再比如,你材料写得好、且很有写作心得,那等你名声出来后,只要涉及到G文写作,自然会有不少单位、部门抢着邀请你去讲课、分享经验。


03


搞发明创造


每年单位都会有科技创新方面的课题,如果这方面有想法、有研究,那可以申请课题,只要通过验收,就会获得课题费、劳务报酬。


当然,通过验收后,如果有创新创造成果,获得专利后,通过专利转让等方式,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。


科研搞得好,还可以到企业兼职取得酬劳费,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。


04


投资理财


比如,有多的房子、车辆,可以通过出租、转卖的方式,来赚钱。当然,前提是你有多余的房子、车辆。


可以通过定期存款、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,来赚取利息。


还可以通过购买基金、股票的方式,来长线投资。不过要注意的是,投资有风险,投资不当,可能会让你血本无归。


05


通过考证赚钱


根据个税规定,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,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可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税。


鉴于此,如果取得了注册会计师、法律资格证等,那就能减免不少个税,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在“赚外快”啊。


此外,如果你是教育局、人社局的,那可以报考、取得监考证,通过监考赚报酬。


06


审稿、咨询


在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中,我们可以看到“本人从事讲学、写作、咨询、审稿、书画等劳务所得”这样一条。


这说明,审稿、咨询服务属于应向组织报告的内容。换言之,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,这是可以从事的副业。


比如,通过写作在线批改、视频辅导等方式,给他人提供遴选、公考、职场经验等方面辅导培训,可以取得相应报酬。


07


模糊副业


比如跑滴滴、送外卖等行为,虽没有明令禁止,但之前,有个副镇长就因兼职跑滴滴被处分,尽管当天只赚了5元。


而,有的地方纪委回复: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,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,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,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,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。


可以看出,不同地方的政策、规定不同。如想从事这些副业,最为妥当的方法是,先跟组织报备申请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写在最后


作为家里的“顶梁柱”,做副业、领报酬,能补贴家用、减小生活压力;工作中,多个经济来源多个依靠,也能更通透、更自在些。


但作为体制内人员,因身份的特殊性敏感性、易被人关注,从事的副业,首先应是合法合理合规的。与此同时,更要加强自我保护、职业保护


要低调,毕竟,防人之心不可无,一旦弄得人尽皆知、获得极高关注,难免会有各种负面舆情、会坏事。


要报备,这是组织要求、是纪律要求,也是自我保护的需要。


不逾矩,这是红线更是底线。虽然,法无禁止皆可为。但那些看似合法的副业,稍不注意,难免会带来不合法的风险。


比如之前弄得沸沸扬扬的“反诈警官老陈”,爆火后因“直播开打赏”的问题,最后不得不宣布辞去公职。直播“反诈”无可厚非、也是一种宣传的新手段,但是,错就错在“没关闭打赏功能”,且主播还是民警,最后却因此引火上身,实在可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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